本报讯 (记者 孙露) 记者昨日从市检察院获悉,为切实保护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依法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案件25件,发出检察建议书9份,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修缮维护英烈纪念设施21处。
日前,浑源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位于官儿乡的“八一三”惨案纪念亭、官儿烈士纪念碑、穆家庄抗日烈士纪念碑年久失修、杂草丛生,纪念碑碑文模糊不清、缺乏维护,不利于传承、弘扬英烈精神。该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浑源县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提升改造规划实施方案》,并发动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志愿者参与英烈设施环境维护、杂草处理、碑文描漆等,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市检察院积极办理英烈纪念设施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并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印发《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对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建立台账和英烈保护协作机制,进一步改善了全市英烈纪念设施管理现状,全面提升了保护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