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龙中华) 日前,我市和平佳苑小区一居民家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
据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10月17日21时许,我市和平佳苑小区内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失火事故。当时电动车在居民家停放并起火,消防救援人员迅速到场,将大火扑灭。所幸没造成人员伤亡,但电动车已烧得面目全非。
后经调查,此次火灾是由电动车电池组故障引发的。随后,消防执法人员对车主以过失引发火灾处以500元的罚款。
对此,市消防部门再次提醒市民,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