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辛雅君) 驾车未戴安全头盔竟牵扯出无牌、无证和酒后驾驶。17日,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整治酒驾醉驾行动中,查获一起无牌无证、未戴安全头盔且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岭中队民警在石庄村口设卡检查,13时20分许,民警发现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驶来,驾驶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所驾摩托车没有悬挂号牌,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靠近时,酒味扑鼻而来,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9毫克,系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该驾驶人说没有。经进一步核查,驾驶人田某某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该摩托车也未进行注册登记。
随后,民警口头传唤驾驶人田某某到大队接受询问,并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对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上路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5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