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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和借条应分清 时效计算有差异

  编辑同志:

  我和刘某是同事也说好朋友。刘某和我借12万元,碍于情面我就答应借给他。当时,刘某给我打了一张12万元的欠条,写明欠款金额12万元、欠钱时间为2017年9月8日,但没有写明还款时间。现在,4年多过去了,刘某迟迟未还钱。有人说,我的这笔钱打水漂了,因为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判决我败诉。请问是这样吗?

  读者 周全中

  周全中读者:

  你是否还能要回这笔钱,首先要弄清楚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设立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到期向出借人返还借款的债权凭证。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履行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二者的主要区别有两点:

  一是二者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是单纯的借款,其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而欠条则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形成的原因较多,可以是基于买卖、劳务、损害赔偿、不当得利等多种事实而产生。例如,在收购产品或赔偿损失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对方的款项,此时就需要写张欠条给对方。

  二是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均为3年,但在起算时间方面有差异。在都约定了还款期的情况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时间是一样的,都是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开始计算3年。在均没有约定还款期的情况下,则起算时间点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请求借款人还款,3年的诉讼时效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之时开始计算。而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由于在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时,就已构成了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所以,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开始计算,债权人应当从欠条出具之次日起3年内向法院起诉。

  本案中,刘某找你借钱,本应当是打借条给你,却写成了欠条,也没有明确还款日期。因此,该欠条自出具时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3年,显然,你的债权已过了时效。你现在向法院起诉刘某还钱,如果刘某同意还,当然没有问题。如果刘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即以该债权已超法律保护期限为由拒绝还款,法院就会判决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律师  潘家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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