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尚铁军) 俩男子在商铺门前给过世的亲人烧花圈,损坏社会公序良俗,因此被行拘。
日前,新荣区一烟酒店店主向市公安局新荣分局报案称,有人在他家店门口烧花圈,且不听劝阻。接警后,新荣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经过调取监控,掌握了违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将违法嫌疑人韩某某和张某某传唤至派出所。经查,韩、张二人酒后思念死去的亲人,于是买来花圈等祭祀物品,到他人门前焚烧祭奠。
办案民警表示,在别人门前焚烧祭祀物品损害了社会公序良俗,也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属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可处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500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500以下罚款。鉴于两人行为恶劣,新荣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将韩、张两人行政拘留并予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