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辛雅君) 近日,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五大队接到报警称,孙右高速转往得大高速(大同方向)匝道处发生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幸无人员伤亡。
接警后,民警通过电话指令当事人留存好现场照片,到前方古店服务区等候。民警通过调取肇事小车的行驶记录仪,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张女士驾驶小型轿车由左云县驶往大同市区,从孙右高速匝道汇入得大高速时,未观察到左后方正常行驶的重型货车,车辆左前方撞上重型货车右后部,随即被弹向右方,又与右方正常行驶的另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辆车不同程度受损。
民警调查确认,张女士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张女士表示,自己的车才买10天,没想到就发生了事故。民警一边安慰,一边教育,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已是万幸,今后驾车一定要纠正自己的错误驾驶行为,才是避免交通事故的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