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露)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家庭农场数量质量双提升工作目标,突出抓好培育发展和示范创建两个关键环节,积极引导扶持各类家庭农场发展壮大,我市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数量达到57家。这是记者10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的。
据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省级示范家庭农场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3年以上,土地相对集中,流转或租赁期限在5年以上。与一般农场相比,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配备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物质技术装备,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其生产技能、经营模式、产品营销、管理水平等方面对周边农户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并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去年,经自愿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复核、省级评审,我市新增15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截至目前,我市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7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88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