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露) 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对星级志愿者给予票价减免优待……14日,市文明办印发了《大同市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这标志着我市志愿服务激励回馈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据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鼓励和引导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广大志愿者的荣誉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我市制定出台了《大同市志愿服务激励办法》。《办法》对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坚持以精神激励为主、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关注激励对象的需求,切实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办法》规定,志愿者星级评定以志愿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依据,由各级志愿服务组织负责实施,报行政管辖地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和民政部门认定,每年评定一次。服务质量良好的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1500小时的,可分别评定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志愿者。
《办法》明确,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根据实际情况为有良好记录的志愿者提供免费、优惠、优先或专项服务。比如:有关部门和媒体应积极宣传展示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及驻同相关单位在评优评先、发展党团员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鼓励博物馆、公共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对星级志愿者免费或者优惠开放;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对星级志愿者给予票价减免优待;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对星级志愿者提供优先挂号、减免挂号费、免费体检等礼遇服务;鼓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对星级志愿者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对生活困难、遭受重大意外的优秀志愿者,应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给予相应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扶等。
《办法》还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合理、层次分明、方法多样的志愿服务激励措施,建立完善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