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许某贵、乔某花夫妇的第一眼,很难不让人引起注意——许某贵双目失明,走路需要妻子搀扶;乔某花因身体有恙,走路挪着走,手臂抬起有些困难,甚至难以坐下。去年的某一天,夫妇俩像往常一样坐在家门口,一位胸前佩戴检徽的检察官路过,交谈后得知了他们的不幸遭遇……
2019年11月10日,家住云冈区甘河村的乔某花被一辆农用三轮车撞伤致残,肇事车辆逃逸。丈夫患糖尿病伴有严重的并发症,双目失明,行动不便,老两口的生活顿时陷入窘境。了解情况后,这位在云冈区检察院从事刑检工作的检察官,凭职业敏感和多年办案经验,认为这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涉嫌犯罪。经云冈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公安机关对乔某花的伤情进行了鉴定,结果为一处重伤二级、两处轻伤一级、一处轻伤二级;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肇事逃逸机动三轮车驾驶人负全责,受害人乔某花无责。同时,作出刑事立案决定,加大侦查力度,追查犯罪嫌疑人和肇事车辆下落。
在开展检察监督的同时,考虑到乔某花一家的生活窘况,云冈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及时将线索移送到负责办理国家司法救助的第五检察部。经走访了解,许某贵、乔某花夫妇体弱多病,行动不便,无固定生活来源,子女四处打工,加上交通事故致残花了不少医药费,让原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最终,云冈区检察院为其申请并发放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
“感谢云冈区检察院,感谢检察官们!”2022年1月13日,许某贵、乔某花夫妇送来“阳光检察 造福人民”的锦旗,对云冈区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表达谢意。同时,办案检察官也表示,将持续关注此案,尽早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孙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