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向阳) 去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909元,同比增长11.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0799元,同比增长21.0%,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消费水平稳步提高。这是记者16日从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获悉的。
去年,我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四项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从收入的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仍是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体,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5486元,同比增长9.6%,工资性收入增长是拉动居民收入的主要因素。
挣的多了,花钱就更大方了,农村居民对饮食要求越来越高,食品消费更加讲究营养、绿色、保健,膳食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消费质量不断优化。去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3131元,同比增长9.8%,占居民消费支出的比重28.99%;衣着消费追逐时尚档次提升,更加注重自己的形象,人们的衣着消费趋向时尚化、休闲化和个性化,品位不断提升;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农民对于改进住房条件有着强烈的愿望,建房、购房热情高涨,多数家庭还对老房子进行了整修和装潢,农村居民开始注重居住质量和宽敞度、舒适度,住房由生存型向享受型、发展型住房转变,居住消费成为农村居民消费的新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