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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检结果互认 “良方”惠泽百姓

  3月1日起,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以往每换一家医院就要重复进行检查检验的困扰将得到解决,这一新政对医者患者来讲都是利好多多。

  “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百姓期盼已久的事情,如今在全国开始变为现实,真乃一剂“宽心药”。

  到医院看病的人都曾有过这样的尴尬: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各家医院CT、B超、血项等检查检验结果互不相认,不断重复检查,报告、胶片攒了一摞,检查结果却大抵一样,只是付出很大精力、多花不少钱财。

  如此这般,客观上给患者和家属增添了麻烦、增加了负担,长期以来成为与病患如影随形的一个“痛点”。

  患者烦不胜烦,医院烦不烦?想来并不轻松,但似乎也很无奈:一来对其他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有疑,担心依据那个结果诊断,一旦出现误诊会承担相关责任;二来出于医院自身利益考量,让患者再次查验可以增加不少收入。

  医院间的这一“壁垒”长期得不到破解,结果只能是给患者添堵。对患者和家属来说,平添多重不便以及因此造成的时间、精力和心理负担。比如,院方对其他医院检测结果的怀疑,无形中也增加了患者的疑虑;让患者重复检查,花费成倍的时间、精力、金钱等成本;检查需要预约、排队、等候,有些患者的病情可能被延误。凡此种种“病灶”,都在侵扰百姓身心,也成为看病难、看病贵的症结之一。

  鉴此,2010年6月,原卫生部就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此后,在不断推进医疗改革的进程中,国家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及不少省市加力“诊治”这一“痼疾”,取得明显效果。

  早在2006年,我市就在部分同级医院开始实行临床检验、医学影像报告“一单通”。2019年,我市又全面推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为百姓就医提供了不少便利、减轻了一些负担。

  检查检验是医疗服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医疗费用,提高诊疗效率,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当前,新政已在全国推开,“互认”正向更广的领域、更深的层级推广普及,相关检查与就诊程序简化,可以大大降低百姓医疗成本,让看病更加方便实惠,无疑会给公众带来福音。

  期待这样便民利民的“良方”福佑全民、惠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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