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燕) 3月28日以来,我省多地先后发生局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4月5日,市疾控中心再发紧急健康提示,近期非必要不出行、不离同,切记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市疾控中心提醒: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近期非必要不出行、不离同,尤其不要前往太原市、忻州市、长治市、晋中市、临汾市、运城市以及省外有疫情发生的地市。特别是老人、孕产妇及慢性病患者,建议不出行。
所有省外入同返同人员,在交通场站第一时间第一落点进行核酸采样,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14+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它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纳入社区管理。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山西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将核验“山西健康码”作为通行必须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