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辛雅君) 受当前疫情形势影响,各高速收费站出口都要进行疫情防控检查,车辆经常排起长龙,期间不时有一些驾驶人因插队、争道抢行等,致使剐蹭、追尾等事故发生。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提醒高速路上发生事故时一定要“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二次伤害。
近日,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荣乌高速(河北方向)与张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王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在荣乌高速浑源西收费站外广场,与刘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汽车发生剐蹭,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虽然两起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及车上人员均系了安全带得到有效保护,但当民警到达事故现场时,上述事故车辆均未打开双闪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未在车辆后方放置警示三角架,甚至车上人员还站在车边徘徊,过往车辆纷纷急刹躲避,情况十分危险。民警立即责令车上人员撤离至路肩外,并给予警示教育。此时,车上人员才对自身行为的危险性感到后怕,庆幸并未发生严重的后果。
疫情防控期间,驾驶机动车驶近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要严格依次排队通过,切勿争道抢行。同时,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切记遵守两大原则,确保人员安全和预防二次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