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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我市印发工作方案力争今年入列

  本报讯 (记者 双红) 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大同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力争我市今年入列第四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调要有针对性采取改进措施并加强沟通协调,市发改委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坚持高质量完成国家、省重要工作指示,及时落实各项政策文件精神,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全市上下抢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时机,科学谋划,扎实推进,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根本,以健全信用规章制度、构建覆盖全社会信用信息系统为基础,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手段,诚信大同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信用体系建设、城市信用排名、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数据平台支撑、信易贷等“信易+”应用等诸多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以城市信用排名为例,2020年,我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持续上升,2020年6月份在全国地级市排名中跃居57名,首次超越吕梁,位列山西省第一;2020年7月份在全国地级市排名中居56名,位列山西省第一。在2020年3月至12月的10次全国地级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中,我市先后6次位列全省第一,4次位列全省第二,持续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2021年我市城市信用排名依然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方案》明确,我市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目标,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为保障,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和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努力打造“信用大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市已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与此同时,《方案》对列入创建工作的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进行了细化,排出了任务完成时间表。

  据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讲,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是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成功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将成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的强大助推器,也将大力提升城市美誉度以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叫响“信用大同”的城市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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