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志忠) 为进一步提升出租行业服务质量、维护行业稳定,从3月开始,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巡游出租车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对23辆出租车违法违规营运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晋BT6659等9辆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被处罚200元;晋BT8152没将乘客送到目的地,途中甩客,被处罚200元;晋BT1617等6辆出租车从事巡游活动时,在大同火车站或大同南站非指定区域,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被处罚500元;晋BT9335营运途中,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被处罚500元;伪造从业资格证,晋BD00681被处罚2000元;晋B580N2、晋BPN540未取得巡游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车经营活动,被处罚5000元;桂A957WX、晋B189H9、晋B2285W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车经营活动,被处罚1万元。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在继续做好高速口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对大同火车站、大同南站等客流站点的执法巡查力度,充实夜间及节假日时段的执法力量,使从严整治出租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