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鑫) 在很多小区内,经常出现这样一幕:供人搭乘的电梯内,电动车每天跟随主人一起上上下下。日前,平城区御锦源小区居民刘女士反映, 她居住的那栋楼经常有业主把电动车推上楼停放充电,这种情况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她觉得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昨日中午,记者走进御锦源小区看到,每栋楼的单元门口都设立着“禁止电动车进入楼内(户内)”的提示牌,楼道内也张贴着禁止停放电动车、禁止充电的相关提示。记者走访中看到,一位中年女士推着电动车从电梯里走出来。居民刘女士无奈地说:“虽然明令禁止电动车上楼,但每天都能看到推着电动车上下电梯的业主。自从看了电动车在电梯里自燃起火的新闻后,我看到电梯里有电动车,宁愿等下一趟电梯。”
“我们规定电动车不能上楼,发现了也会及时制止。小区内有公共存车棚供业主存放电动车,充电时业主只需扫描智能充电器上的二维码就能充电。但是,仍有部分业主会偷偷带电动车上楼。今后我们会继续加大管理力度。”凯兴物业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水泉湾·龙园、春华园和春晖园小区,发现在春华园和春晖园也普遍存在电动车上楼的现象。
走访中,不少居民表示,每次坐电梯都能看见有人推着电动车进电梯,电梯运行的时候都能听见异响。“照这样下去,小区的电梯迟早会坏掉,到时候谁出钱来修?”
据悉,为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日施行。《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规定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