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昱郁) 昔日好友贾先生和李先生如今都年过花甲,却因为借钱闹上法庭。近日,在云冈区检察院的调解下,两人最终握手言和。
贾先生说,他和李先生是好朋友,2013年和2014年,李先生分两次向他借款15万元和10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时间。借款期满后,他多次向李先生索要未果,于是在2016年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借贷关系明确,缺席判决李先生归还25万元借款。李先生以不存在借款事实,且贾先生故意未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告知法院,导致无法参加诉讼为由,于2017年10月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因没有相关证据,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2022年2月,李先生来到云冈区检察院申请监督,说他找到了相关证据,能够证明25万元是高利贷,他只和贾先生借过5万元且已归还了1万元。贾先生则说,25万元确实是借款,当时李先生分别出具了15万元和10万元的借条,后来收回了这两张借条,出具了一张25万元的借条。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当前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李先生的主张,且时隔多年,关键证据已灭失,加上双方年事已高,都想尽快解决。检察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