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剑) “老人突然去世,子女没有存单,老人银行存款该如何支取?”日前,市民赵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咨询。
赵先生说,去年父亲突发疾病不幸去世,去世前跟儿女们说还有点存款。后来,赵先生按照银行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查询得知,父亲在山西浑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和浑源县永安镇恒源鑫农村资金互助社共存有16万余元,但他却没有存单。因在互助社的存款快到期了,便想取出来,工作人员表示,赵先生要取款的话需要提供公证书。随后,赵先生携带相关证件办理了公证书,但还是没能把钱取出来,原因是有其他人拿着存单取钱因没有密码未能取成,银行表示这笔钱存在纠纷不能取。赵先生表示,拿着存单的人是和父亲搭伙过了十来年的一位老太太,两人并没有办结婚手续,因此不应该有继承权。
对此,山西阳和律师事务所赵律师表示,双方如果是1994年2月以前就在一起生活的话,没有办理结婚证也已经属于事实婚姻,一方去世另一方享有继承权。如果是1994年2月以后未办理结婚证就在一起生活的话,一方去世另一方不享有继承权,但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存的钱属于共同存款,要把一方的个人财产返还后剩下的由子女继承。律师表示,此事双方可共同办理公证书后取款,如不能办理,可进行法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