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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再降

  本报讯  (记者 高燕)  6月1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大规模筛查和常态化检测工作,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根据相关规定,本月起,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将再次下降。市医保局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针对不以疾病诊疗为目的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纯核酸检测)及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含方便门诊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此次降价中,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单人单检最高不超过16元/人次(含核酸检测试剂等相关耗材);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实施混合检测时,混合检测最高不超过4元/人次(含核酸检测试剂等相关耗材)。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检测服务费用最高不超过2元/人次,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零差率销售,检测项目总价格最高不超过6元/人次。

  据了解,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抗原检测项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对于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要充分考虑到规模效应和基层组织、志愿者对成本的分担效应,新冠病毒核酸多人混合检测最高不超过3.5元/人次,检测机构仅提供样本转运及检测服务的,需进一步降低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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