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燕) 6月5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大同市医疗保险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市医保局开展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目前结果揭晓。其中,市三医院、市五医院、国药同煤总医院和市四医院4家定点医疗机构评定为诚信机构(A级)。
医疗保险信用评价管理是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为扎实做好我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市医保局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班,专门负责创建示范区工作。医保部门还通过悬挂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对诚实守信使用医保基金进行广泛宣传。市医保局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政务诚信承诺书》,并组织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医保服务信用承诺书》,对认真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守法诚信经营作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医疗保险管理信用等级评价所需的信息主要来源于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和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系统中医保医师、参保人员的医保信息、刷卡就医信息、稽核信息、药品供应信息以及市公共信用平台的其它相关信息等。评定方法采用百分制,并根据评定结果分为诚信机构(A级),指评分为90分及以上;守信机构(B级),评分90分以下——70分;一般守信机构(C级)为70分以下——60分以上;严重失信机构(D级)为60分及以下。同时,我市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升降级、增减检查频率、调整质量保证金的留存比例等差异化监管措施。
据了解,此次市医保局对36家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信用评定,其中公立定点医疗机构10家,民营定点医疗机构26家,按照年度考核打分情况,4家定点医疗机构评定为A级,其余为B级。信用评定等级为A级的定点医疗机构按5%预留质量保证金,B级按10%预留质量保证金。下一步,市医保局还将进一步加强医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全力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坚决守好老百姓的“救命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