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昱郁) 为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陆续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22名失信被执行人、4家失信被执行企业进行曝光,责令其立即向法院履行义务。
近年来,市中院不断强化信用惩戒的深度、广度、频度,充分发挥联合信用惩戒机制作用,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企业进行曝光,起到惩戒与督促作用,着力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社会环境。
近日,云州区法院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和企业后,促成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和解。申请执行人王某和被执行人宫某某因借贷不能及时归还而发生争执,向云州区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王某提出申请执行,办案法官多方联系被执行人宫某某,又经网络与传统查控均未发现宫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宫某某一直规避执行,云州区法院将宫某某列入失信名单,同时发布悬赏公告。在法律与舆论的压力下,宫某某家人主动联系法院,想与王某和解,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市中院有关负责人说,失信曝光有利于发动社会公众参与执行工作,请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积极向市中院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共同维护司法权威,推进诚信大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