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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做好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工作

  本报讯  (记者  高燕)  记者日前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要求,我市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和分级诊疗制度运行实际,将进一步做好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与基本医保待遇的衔接保障,方便军队相关人员看病报销。

  据了解,我市已将市域内具备医保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空军医院等)纳入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实施范围,以确保军队相关人员中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在军队医疗机构能够顺畅享受相应门诊医疗费用减免政策。经具备医保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确认的军队相关人员,可不经二级医院转诊等限制,直接到军队医疗机构就诊,军队医疗机构可进行自转,医保报销比例不受影响。

  我市医保中心将与军队医疗机构配合做好军队相关人员的参保核实工作,确保已参加基本医保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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