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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醒

高校毕业生要对档案去向“心中有数”

  本报讯  (记者  张志忠)  又是一年毕业季,无论是选择就业还是继续求学,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都面临着离校后人事档案寄存等问题。日前,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醒,广大高校毕业生一定要对档案去向“心中有数”,及时做好转递和存放。

  据了解,毕业生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行政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尽管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对档案的重视程度在逐步提高,但每年仍有一些毕业生因为种种原因没能将档案及时寄存,有的甚至干脆将其丢弃,为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了不少麻烦。

  目前,存放毕业生人事档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可保管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就业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人事档案;跨地区就业创业的毕业生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在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毕业生人事档案由本单位接收后统一管理。需要注意的是,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不收取费用,且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据介绍,我市有12家单位可接收毕业生人事档案,其中包括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平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云冈区就业和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新荣区人才交流中心,以及其他各县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可以关注“大同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查询联系电话、具体地址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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