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露) 近日,平城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中,为大同公园内两棵百年槐树“老有所养”提供了有力保障。
古树名木是珍贵的“活化石”,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文化、历史、科研和景观价值。日前,平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大同公园内1棵树龄110年的槐树、1棵树龄104年的刺槐,均为三级古树,属《大同市平城区古树名木名录》保护对象,但其周围没有设置古树名木围栏保护,没有按照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养护,标志牌用铁丝简单地绑在树干上,极易脱落,这些情况不仅易使古树被破坏,危害健康生长,还危及过往行人安全。
平城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消除隐患、加强日常监管和保护,并建立古树名木保护常态化监管机制。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已在两棵古树周围设置围栏,对标志牌进行了固定,并表示将加大巡查力度,对古树名木生长状况适时监控,落实养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