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昱郁) “谢谢检察官们不辞劳苦,为我母亲讨回租金,了却了我们的烦心事!”近日,王先生代其母亲给广灵县检察院送来写着“困难之时伸援手 为民解忧人人颂”字样的锦旗。
事情还得从2009年说起,申请人杨女士(王先生的母亲)丈夫与广灵县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用合同,租金每亩地400元,租期10年,2019年12月31日到期。2012年双方变更租赁期限,续签了补充协议,租金不变增加10年使用期限到2028年12月31日。按照合同约定,对方应在2022年1月付款,可是到6月,杨女士多次催要未果,于是到广灵县检察院申诉。
经调查,杨女士丈夫在去年已去世,杨女士没有其他经济收入。该院检察官进行了分析研判,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将所欠租金8680元送到了当事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