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这句话实在耐人寻味。
从古至今,我们一向非常重视“信言”,由此衍生出许多成语俗语,譬如“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譬如“一诺千金”。孔子说“巧言令色鲜矣仁”,也是反对“巧言”,追求“信言”,与老子的观点一致。
可以说,无论儒家,还是道家,都认为,诚信的言论,一定是质朴的,直接的,简单的,不需要那么多包装,不需要那么多技巧,不需要那么多修饰。这倒和一句西方的谚语“真理总是赤裸裸的”相合。
但是,我国也是一个非常讲究“美言”的国度。孔子不就说过:“不学诗,无以言。”孔子还说:“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学诗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增加语言的诚信度。因为不学诗,也同样可以保持语言的诚信度,只要你自己愿意。学诗,显然是为了增加语言的美感。特别是在外交场合。外交官在外交活动中,总会首先称引《诗经》中的成句,以增加自己语言的美感。
同时,在语言表达方面,尽量避免直言不讳,也是增加语言美感的必要手段。譬如秦晋崤之战后,战败的秦国统帅孟明被晋军释放,回家前,他在船头对晋国统帅说:“若从君惠而免之,三年将拜君赐。”这句话字面上的意思是:“如果我国君主遵从晋君的好意赦免了我们,三年后,将来拜谢晋君的恩赐。”这话说得自然非常漂亮,但是,其实质的意思是,假如我们能被我国国君赦免,那么三年后,我们一定会来晋国报仇,一雪战败的耻辱。
我们说话常常注重语言的修辞技巧,讲究“美言”,这自然使人变得文雅,礼貌,能照顾到对方的情绪,很多责备意味的话,也因此削减了锋芒,不至于刺伤对方,这都是“美言”的意义所在。所以,言辞尽量做到委婉、含蓄、柔和,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是“美言”的最大价值。
但是,事物往往还有另一方面。过分注重“美言”,也会造成不良后果,那就是善掩饰,好虚言,言不由衷。老子说“美言不信”,指的就是这个方面。很多人喜欢为死去的人写墓志,但是,很多谀墓之词也就因此产生。一个人生前本来作恶多端,也会因为“为尊者讳”,而一笔勾销。过分强调“美言”的结果,是大家都不愿意讲真话。只要把话讲漂亮就行了,只要大家听了舒服就行了。至于这话有没有意义,有没有真实的内容,是否能解决实际问题,那就不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了。
崇信“美言”的传统,让人变得复杂,机巧,多疑。“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即使是这“三分话”,也尽量说得圆滑,模棱两可,漂亮,不要指涉实质内容。虽然许多人也相信“忠言逆耳利于行”,但是在日常交往中,我们很少对人进“忠言”,即使是很好的朋友,也是如此。因为“忠言”不是“美言”,“忠言”有时很刺耳,容易得罪人,特别是在领导面前。
所以,在过分注重“美言”的文化传统下,我们也要重新思考老子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的训诫了。提升“信言”的地位,也显得刻不容缓。自然,我们应该继承“美言”的传统,说话尽量做到委婉含蓄,不伤人,但是,不能只讲空话,漂亮话,谄媚的话,言不符实的话,而应该多讲讲真话,信实的话,质朴有内容的话,有益于世道人心的话,特别是,要敢于讲出自己不同于众人的话,自己独特的见解,哪怕是带有批评性质而且可能会引起大家不满的话,只要是深思熟虑过的,也应该大胆表达出来。
我相信,“信言”和“美言”,其实是可以统一起来的。但前提是,“美言”必须以“信言”为基础。言语中一旦剥离了诚信的内核,那么话无论说得多么漂亮,也不过是一个空壳,除了玩弄辞藻之外,就什么意义也没有了。
——摘自《思维与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