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剑) 入夏以来,气温迅速升高,各种致病微生物易于滋生,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者要加强对食品采购、加工、贮存、运输、销售和餐饮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管理;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不得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保质期限等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得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加工食品,同时要保持食品加工场所清洁,餐饮食品从加工完成到食用常温下应不超过2小时。
消费者外出用餐时应做好个人疫情防控防护措施。网上订餐时,要注意在商家信息栏内查看商家的“食品安全档案”;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食品颜色、气味是否正常,切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生食、冷食类高风险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