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双红) 在交通事故中,不幸受伤的当事人可能面临巨额治疗费用,不但使一些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甚至有伤者因为没钱垫付医药费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近日,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过程中,及时申请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一名事故受伤人员赢得最佳抢救时机,使其转危为安。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和救助因道路交通事故陷入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专项基金。
近日,赵某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沿国道336线(天神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浑源县小辛庄村东附近时,因躲避前方同向车辆越过路中黄虚线驶入对向车道,结果与由西向东驶来的宋某某驾驶的半挂大货车相撞,赵某某当场死亡,宋某某受伤严重,被送往医院。
面对数额不小的急救费用,经济困顿的家属一筹莫展。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与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浑源服务站联系,迅即启动救助服务流程,为宋某某垫付抢救费用3.7万余元,使其得到及时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