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十、其他垃圾的投放
其他垃圾是指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菜叶、瓜果皮壳以及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及尘土、食品袋(盒)等。
投放要求:其他垃圾需装袋投放,避免混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投放至灰色其他垃圾桶。
大件垃圾是指重量超过5千克、体积超过0.2立方米(接近空调外机体积),或者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较强,需要拆解后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
家具类: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 等具有坐卧以及贮藏、间隔等功能的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包括制作家具的材料等。 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类:家用电器:电视机、电冰柜、冰箱、空调、洗衣机、吸尘器、微波炉、电饭煲、烤箱等。 电子产品: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及电话机等。其他大件垃圾:厨房用具、卫生用具、车辆以及用陶瓷、玻璃、金属、橡胶、皮革、装饰板等不同材料制成的各种大件物品等。
投放要求:应单独投放。投放时不应采取任何形式的拆解、处理。按预约投放原则,需投放至大件垃圾暂存点。(未完待续)
电 话:2533258 299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