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燕) 当前,国内本土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持续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社会秩序,9月3日,市疫情防控办发布健康提示,公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市疫情防控办提醒:7天内有吉林、内蒙古等地旅居史的入返同人员,要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进行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请公众坚持非必要不出市,尤其是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病例的地区。确需出行的,请密切关注近期国内疫情形势,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做好行程规划,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要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丧事简办,婚事缓办,如确有必要参加,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公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定期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