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剑)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市场主体发出提醒告诫函,以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该局要求各市场经营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规范开展经营活动,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任何市场经营主体不得无故大幅提高粮油肉蛋奶和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及防疫物资的销售价格,要将进销差价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以及实施价格欺诈和散布涨价谣言。经营者违反价格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春节期间市场巡查,密切关注商品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市民如遇到有关问题,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