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龙中华) 从安全角度考虑,“孔明灯”(又名许愿灯)不允许燃放,自然也不应该兜售。近年来,我市已不见了“孔明灯”,然而记者近日发现,街头个别商贩又兜售“孔明灯”。对此,我市消防提醒:会引发安全事故,切勿购买和燃放。
3日20时许,记者在清远南门附近看到,这里便道上各种摆摊做生意的商贩不少,其中还有两家商贩在摊位前摆放了四五大袋各种颜色打有“许愿灯”字样的东西在出售,小的5元,大的10元。虽然这个的摊位显得冷清,但还是偶尔有带孩子的、年轻情侣询问,甚至有个别市民还会买一个回去。
4日19时许,记者在清远北门、武定东西门走访发现,也有个别摊贩兜售“孔明灯”。现场虽然还没有见到有人燃放,但确实有购买的市民,因此存在潜在安全隐患。
就此,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孔明灯”属于明火,带来的火灾隐患非常大。尤其是我市近年来绿化覆盖率越来越大,加上冬春季风干物燥,一旦未熄灭的“孔明灯”中途掉落在树林、草坪、草堆以及加油站等重点防火单位,极易引发火灾等灾害,其后果不堪设想。希望市民和游客不要购买“孔明灯”,更不要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