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尚铁军) 经过两年多的波折,近日,市民李先生终于拿到了14万余元的交通事故理赔金。
2021年1月2日,家住云冈区的李先生外出时与韩先生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李先生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韩先生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事后,李先生多次与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商讨赔偿款,但一直无果,遂于2021年11月将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诉讼至云冈区人民法院。法院第一时间委派大同市道交一体化纠纷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接到李先生的案件,调解员开始着手调查。“双方的争议点就是李先生的伤残程度认定。”调解员认为,诉前鉴定是解决争议的突破口。
调解员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启动了诉前鉴定程序。不久后,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认定李先生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对鉴定结果均无异议。在此基础上,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进行核算,理赔金额144586.29元,最终令双方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