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强力落实省委重大发展战略,强力建设全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桥头堡,强力培育壮大“十大支柱产业”,强力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实现长足进步,确保“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取得更好成绩,为全省高质量发展作出大同示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大同贡献。
经济社会发展
主要预期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在实际工作中全力争取更好结果;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左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其中开发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规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2%左右,规上工业企业净增75家以上;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经济增长水平;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
约束性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