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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月我市CPI上涨1.2%

  本报讯 (记者 孙向阳) 1-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累计上涨1.2%,其中,食品烟酒类、非食品烟酒类、消费品、服务类价格均小幅上涨。这是记者12日从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获悉的。

  食品烟酒类价格是影响CPI上涨的主要因素。鲜果价格同比累计上涨9.5%,主要是受春节影响,鲜果消费旺季需求量增加导致的价格上涨;猪肉价格同比累计上涨10.2%,主要是受翘尾因素影响,去年年初猪价低位运行加之去年玉米、豆粕等饲料价格持续走高,生猪养殖成本增加导致;薯类价格同比累计上涨16.2%,主要是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受疫情、春节影响,鲜菜价格偏高,薯类作为替代性产品,需求量增加,价格上涨。

  旅行社收费价格同比累计上涨14%,拉动CPI上涨明显。受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居民外出不受限,叠加春节假期影响,居民外出旅游意愿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旅行社价格上涨明显,同时受春节出行旺季影响,1月份飞机票价格同比上涨21.6%。

  医疗保健类价格同比累计上涨1.3%。抗微生物药同比累计上涨20.9%,拉动CPI同比上涨约0.05个百分点。主要是去年10月至今年1月新冠病毒感染人数剧增、今年2月份甲流病毒进入高发季,居民对抗微生物药需求增加,价格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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