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鑫) “我们小区的物业费和水电费绑定收取,不交物业费就不让充水电费。”近日,家住阳高县煜龙家园小区的武先生反映。
“以前我都是按时交物业费,可后来遇到家中宽带无法安装的问题,物业处理不及时,加之不满意物业的服务,在交了一段时间的物业费后,我家就开始拒交了。”居民武先生说,出现这种情况的不只他们一户,他也给物业承诺过,只要物业提高服务,就一次性补齐。
让武先生没想到的是,就在前段时间,当他找到物业充值水费的时候却被告知,如果不补齐之前拖欠的物业费,每次只能交水电费各10-20元。对于这种规定,武先生认为有捆绑收费之嫌。武先生也就此事与物业进行了交涉,但物业工作人员拒不让步。
随后,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处。该管理处的王主任告诉记者:“物业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会想尽办法给业主带来优质的服务,如果业主对服务不满意可以向我们反映,但不能长时间拖欠物业费。如果每位业主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的工作将难以开展。所以用‘限供’来催交物业费,实在是无奈之举。”当记者问到物业费和水电费是否为捆绑收取时,该负责人并未正面回复,只表示是为了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行。
阳高县住建局负责人表示,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人员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若遭遇住户拒交物业费,可采取申请仲裁、诉诸法律等手段维权,没有权力中断其供水和供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