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露) 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为全面落实“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决策部署,市检察院日前出台21条举措,并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司法保障。
根据方案,全市检察机关将重点惩治侵犯企业权益及企业人员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重点惩治破坏市场秩序、侵犯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对涉及企业相关案件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办好涉企融资类案件、涉税案件、涉企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涉企新型案件。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重大改革工作;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改革工作;做强涉企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和涉企民商事生效裁判专项监督工作;做实涉企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公益诉讼助推依法行政和企业发展;依法办理涉企控告申诉案件;通过全面加强涉企案件财产强制性措施法律监督、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等多种措施为企业发展释放最大的司法善意。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还将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企业信访绿色通道,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优化刑罚执行监督环节服务措施;严格落实政法机关联企服务“四项机制”;健全检察人员办理涉企案件容错机制;从严纠治检察干警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