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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先提后贷”圆了新居梦

  本报讯 (记者  邸东芳) “现在公积金可以先提取再贷款,极大地缓解了我们的购房资金压力,真是太好了!”22日,市民王先生高兴地逢人便说。和王先生一样,许多市民用足用好公积金新政,让自己改善性住房的愿望更进一步。

  4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新政,其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实行“先提后贷”,即至2023年12月31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我市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在发放贷款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市民王先生夫妻今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购买了一套新房,两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合计有8万多元,按之前的政策他们账户上的钱想要提取,需要在办理了购房贷款并正常还款一年后以偿还贷款为由提取,提取的原则是“还多少提多少,逐年还逐年提”,直至贷款还清。公积金新政出台后,在贷款发放前,两人账户上的钱可以提取出来用于偿还购房首付款,大大地缓解了他们的资金压力,“交新房首付款时,我们向亲戚朋友借了点钱,这下提取出公积金来就可以很快还人家了,新政真是雪中送炭啊!”

  记者同时了解到,全款购买商品住房的缴存职工也有利好。新政明确,“2023年12月31日前,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公积金,同一套房屋可提取两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比原政策规定的“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同一套房屋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多了一次提取机会。

  市民张先生夫妻近期想贷款购买一套改善性住房,然而支付首付款感觉压力有点大。正当他们为资金紧张发愁时,得知新政规定,以前全款购买的商品房还可以再提取一次公积金,只要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就行。想到他们现在居住的商品房正符合这一规定,张先生夫妻近日再次办理了这套房的公积金提取业务,从两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了近20万元,有力地缓解了新房首付款支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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