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鑫) 时下,街头出现了不少摊贩用流动车卖榴莲,引得不少市民争相购买。然而有市民反映,在流动摊贩处购买的榴莲遇到了缺斤少两的情况。
“前几天,我在楼下看到一摊贩用小货车卖榴莲,标注价格为21.8元/斤,就想买个解解馋。但摊贩说,由于榴莲壳要回收,称重后必须剥出果肉。”家住太阳城小区的居民李先生说,虽然当时很疑惑,但还是花160元买了一颗,并让摊贩剥出果肉。回家后,李先生用秤称了一下,果肉只有2.5斤。李先生认为,刨去果肉,榴莲皮再厚也不可能接近5斤,摊贩的电子秤一定有问题。于是李先生返回摊点理论,摊贩这才退款30元。
“流动摊贩缺斤少两的套路具有隐秘性,数额小,流动性大,监管部门难以发现和取证;即便发现查处,现行规范体系下惩罚力度有限,商家也很容易卷土重来。”平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商品缺斤少两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广大消费者应妥善保存证据,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