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纪元元) 近日,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今年4月全省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其中,我市获得奖励15.42万元,在全省6个获奖励市中资金最多。
此次环境空气质量奖惩主要考核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PM10三项指标。单项指标同比改善或者优于全省平均值,均可获得奖励。根据环境监测数据,今年4月我市市区空气质量以优良天气为主,累计二级以上优良天气数达21天,其中一级天气6天、二级天气15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2,环比上月下降1.09,获奖励15.42万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锚定目标不放松,打出“治企、减煤、控硫、管车、降尘、应对重污染”多措并举组合拳,市环委办落实定期调度、通报督办、公开曝光等工作机制,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今年1至4月,我市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03,优良天数累计98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累计优良天数比例两项指标均排名全省第一;PM2.5浓度33μg/m3,排名全省第二,环境空气质量继续领跑全省,“大同蓝”的金字招牌持续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