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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发布健康提示

六种情况应科学佩戴口罩

  本报讯 (记者  高燕)  近期,多地出现了新冠病毒感染散发病例,其中有一部分人是二次感染。目前,我市新冠疫情仍处于较低流行水平,但随着时间推移,既往感染或者疫苗接种获得的抗体水平会逐渐衰减,保护力逐渐下降,人群二次感染风险增大。市卫健委发布健康提示,六种情况下还应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要措施。

  据市卫健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制定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对于与公众日常相关的情形和场景,提出了佩戴口罩的有关建议。

  市卫健委提醒,公众在六种情况下还应佩戴口罩,其中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

  公众在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建议佩戴口罩。

  此外,公众在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工作场所和会议室等;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对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的特定人员,如庆典活动演职人员、仪仗队队员等,在参加大型活动时;进行运动的人员,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3岁及以下婴幼儿;学校师生在校期间,可不佩戴口罩。

  市卫健委建议,口罩选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佩戴N95或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无呼吸阀),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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