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辛雅君) 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民生所系、民心所向,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市、县(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儿童服务阵地平台”四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网络体系建设已超额完成任务。
据了解,民政部门依托市救助服务中心,成立了大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该中心积极探索构建四级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着力在平城区打造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示范点,使其成为基础设施达标、制度流程完善、服务管理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平台,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遵循坚持未成年人优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场所选择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特点和安全需要以及辖区内未成年人口数量、服务半径、地理位置、工作内容等因素,结合本地实际,打造特色服务品牌,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洁净、向上的成长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我市今年的目标任务为:全市范围内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覆盖率不低于90%,乡镇(街道)未保站覆盖率不低于80%,设立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村(居)覆盖率不低于90%。截至目前,我市10个县(区)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0个,覆盖率为100%;全市126个乡镇(街道)成立未保站120个,覆盖率为95%;全市1822个村(居)委会全部设立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覆盖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