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舞蹈班送照相机”“买名酒送高品质汽车”“买车还送车”……近年来,商家的各种宣传推广令人眼花缭乱。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在不少商家发布的广告中,“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之类的说法频繁出现。
长期以来,因“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相关条款引发的消费纠纷频频发生,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法学专家认为,针对“霸王条款”多发的行业,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要进一步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对商家、平台违法行为的巡查和惩戒。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果遇到“霸王条款”,可要求商家删除相应内容,要是协商不成,应勇于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