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露) 近日,市政府办印发《大同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明确了4件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和2件市政府规章项目。
今年计划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项目分别是:大同市湿地保护条例(制定)、大同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制定)、大同市博物馆管理条例(制定)、大同市水资源管理办法(修订)。市政府规章项目有2项:大同市牛奶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废止)、大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
据介绍,立法计划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确保立法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将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地方立法的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立法特色,统筹考虑各方面利益诉求,科学设计能够有效解决我市实际问题、切实可行的制度规定。完善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开展立法调研,加强立法论证,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要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切实提高起草审查质量,加强沟通协调和指导督促,力求立法草案科学合理、结构严谨、逻辑严密、内容完备,增强制度措施的操作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