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剑) 10年前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本应该吸取教训,可王某再次心存侥幸酒驾,结果被浑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逮了个正着。
日前,浑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达枝中队民警在G239线614公里处检查时,发现一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6毫克,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进一步核查得知,王某于2013年3月1日,曾因酒驾被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民警提示,酒驾被查,违法信息将伴随终生。一次酒驾被处罚后,无论相隔多久,再次饮酒驾驶都属于“二次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