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高校毕业生档案怎么办? 严禁个人保管

  本报讯 (记者 辛雅君)  近日,刚从太原毕业离校还未就业的小陈,致电本报热线咨询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的相关事宜。为此,记者到平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走访,详细了解了相关程序和所需材料,方便毕业生早知道。

  毕业生人事档案是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行政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可保管。

  办理人事档案存放所需材料包括:本人档案以及身份证、户头页和本人户口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此外,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也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需材料。

  平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位于向阳街与府南街交叉口西100米平城区市民中心2楼,负责办理原户籍所在地在水泊寺街道、马军营街道、新旺街道高校毕业生档案存放,咨询电话:2886010;平城区其余街道户籍所在地高校毕业生,可前往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文兴路天祥街199号1楼133室)办理,咨询电话:7201110。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经济
   第04版:民生热线
   第05版:晚报早评
   第06版:微视野
   第07版:时事
   第08版:时事
   第09版:时事
   第10版:时事
   第11版:体育
   第12版:文萃
   第13版:财经
   第14版:楼市大观
   第15版:电视连载
   第16版:广告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圆学子“求学梦”
高校毕业生档案怎么办? 严禁个人保管
向阳街排水管网 改造有序推进
“我们单元门破烂不堪”
多辆“僵尸车”占道
新中佳苑8号楼北侧脏乱差 居民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