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辛雅君) 本想花1.5万元买张大品牌的好桌子,哪知却买来了无尽的烦恼。
据孙女士介绍,7月1日,她在红星美凯龙魏都店内的大连华丰家具专柜购买了一套价格为1.5万元的餐桌椅,7月26日,又在该店购买了摆放在餐桌上的玻璃台面,价格为700元,8月1日,餐桌椅送货到家,孙女士发现餐桌不稳、桌面不平整、餐椅高度高于店内陈列餐椅2.5厘米。她向商家反映,商家的答复是餐桌可以处理,但餐椅属于产品升级,不是质量问题,不能退换。然而,孙女士发现餐椅下面标注的生产日期在一年半之前。8月7日,定制的玻璃台面也送至家中。销售人员口中的高质量玻璃台面,不仅表面多处划痕,玻璃边缘手感呈波浪形且布满锯齿痕,没有任何质量认证标识。鉴于以上问题,女士要求商家退货,并于8月14日投诉至红星美凯龙商场。经调解,终于在事发1个月后,商家退还了孙女士餐桌、餐椅的货款,但却扣除了运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372元,而玻璃台面的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9月15日,记者跟随孙女士来到红星美凯龙魏都店大连华丰家具专柜走访了解此事。销售人员表示,孙女士的消费投诉已经处理完结。至于玻璃台面,并非大连华丰家具的商品,她们可以帮忙联系厂家,但玻璃台面属于定制产品不好处理,最好先临时存放在消费者家中,联系好其他买家再予退货。
红星美凯龙商场售后部门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场已经协调退掉了餐桌椅,商场也已对商家私自收款的行为作出了内部处罚,至此商场对孙女士的消费投诉已经处理完结。之后,销售人员又表示,能以个人身份与孙女士协商,可以拿出玻璃台面的一半价钱350元作为补偿,但孙女士认为这样的处理方式不合情理,没有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