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向阳) 10日至19日,第九期和第十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在我市开售,我市各承销机构积极开展国债宣传,发行秩序井然。这是记者16日从人行大同市分行获悉的。
这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额合计380亿元。其中,第九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2.63%,最大发行额190亿元;第十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2.75%,最大发行额190亿元。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从2023年10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0月10日支付利息。其中,第九期将于2026年10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第十期将于2028年10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两期国债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可提前兑取,还可以作为质押品到原购买银行办理质押贷款。国债提前兑取时,利息按市民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利率档次计付。
我市承销机构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晋商银行,市民可通过上述机构网点柜台购买,也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行国债的认购、个人国债账户开户和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