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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提醒

消费者“双11”网购需注意

  本报讯 (记者 刘剑) 一年一度的“双11”电商促销活动已拉开帷幕,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规避购物陷阱,依法维护权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注意审查促销规则避消费套路。

  网购时消费者应选择规范的电商平台,切勿为了追求低价,通过不知名的平台、网页链接、微信私聊等渠道下单购买。消费者下单前要认真阅读平台和商家的预售及促销规定,切勿冲动支付定金。付款时,要和商家确认好商品发货时间,发货后要及时关注物流信息,避免错收和漏收,如长时间未收到商品,应及时沟通商家“延长收货”,以免系统“自动收货”。收货时,要先查看购买商品的规格、数量、赠品等是否与订单一致。退货时,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及商家约定的时间范围内,申请退换货或保价服务。特别要注意的是,除定制、生鲜、报刊及一些拆封后影响较大的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外,店铺单方面声明“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是不合法和无效的。

  此外,消费者要对“最低价”“全部清仓”“限量”“限时”“福利”等宣传字眼保持高度警惕。应保存小票发票、交易快照、聊天记录、物流信息等交易相关凭证及信息,以备出现消费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留意电商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条款政策及页面提示,不点击无关链接,非必要不提供个人相关信息,防范诈骗陷阱。

  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网购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第一时间与商家或购物平台协商解决处理,无法解决的,可通过全国“12315”的小程序或网站,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或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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