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杰) 为不断激活文旅发展新活力,记者从市文旅局获悉,今年,我市以扶持政策为切入点,出台大同古城文旅业态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等若干政策,并于本月初推出《大同古城文旅业态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申报指南》,搭建精彩平台,鼓励广大投资者兴业古城,共促古城繁荣发展。
据了解,该奖励办法申报主体为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项目所在地须是大同古城内的文旅经营项目或业态。扶持奖励的专题有支持博物馆建设、支持艺术馆建设、古城文旅消费业态发展、高端品牌酒店建设等。其中,在支持博物馆建设方面,扶持标准是对国际国内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一流藏品,有意入驻古城或租用城墙内部空间建设大中型博物馆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综合扶持;在支持艺术馆建设方面,扶持标准是艺术馆举办、承办行业领域重量级展览、展演、社会教育等活动,对艺术品数量丰富、唯一性强,需要1000平方米(含)以上超大空间承载的大中型艺术馆等,给予奖励或综合扶持;在古城文旅消费业态发展方面,扶持标准分别对艺术主题酒吧、特色餐饮、旅游民宿、非遗工美展示、演艺剧场,以及网红达人拍摄创作体现大同元素、传播大同文化等实施分档奖励;在高端品牌酒店建设方面,扶持标准分别对投资建设、品牌引进、经营贡献、星级旅游饭店等给予奖励,以及贷款贴息支持等。


